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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的流浪貓狗們
你們到底從哪裡來?

作者:林雅哲醫師

2016年12月23日晚上8點,在漆黑的池上鄉3號公園裡,地方文化館依舊燈火通明,許多民眾瑟縮在寒風中,等待領回他們送來接受免費絕育手術的犬貓。

我因擔心活動太晚結束,整個團隊會無處覓食,開車在沉寂的街道上到處搜尋還沒打烊的餐館,好不容易找到一家正要收攤的小店,懇求老闆晚點休息。9點30分,疲憊的團隊將店裡所有剩餘的食物一掃而空後,終於打道回關山的民宿。一路上向來很吵雜的年輕人們,因過勞而沉默無聲,只有汽車音響裡齊豫的歌聲唱著;不要問我從哪裡來,我的故鄉在遠方……。

我不禁想著,一個這麼清楚明白的流浪動物問題,為什麼爭論多年還在原地打轉,還在虛耗資源,讓志工們身心俱疲呢。原因就如歌詞裡說的;不要問我從哪裡來。

要解決問題,總得先弄清楚真正的源頭,才能訂出有效的對策。但我們的中央主管單位和自認與先進國家同步的菁英動保團體,卻從來不肯以科學態度去問清楚:台灣的流浪貓狗們,你們到底從哪裡來?

而只願在辦公室裏想像或查閱所謂先進國家的資料,然後決定:寵物棄養才是源頭,所以飼主責任最重要。由此衍生出來寵物登記、寵物絕育補助、加強繁殖業者管理等等策略。

的確,這些都是一個社會對於犬貓飼養的必要管理機制,但如果我們在討論的是【如何解決流浪動物問題】呢?

加強寵物繁殖業者管理:由於台灣的公立收容所中,純種犬貓不到百分之十,因此這個動作對減少流浪動物的效果將低於此數。

增加寵物絕育補助:條件是必須寵登,因此流浪動物無法使用,而且動物醫療資源缺乏的鄉村地區也不易享受此補助,所以真正用到此項資源的大都是都會區的寵物,而牠們卻不是流浪動物的主要源頭。

加強寵物登記:的確可以阻遏寵物棄養,並且推展強制絕育,但對於沒有明確飼主的動物(如鄉村地區的放養犬貓和流浪動物),卻毫無作用,但此二者其實才真正是流浪動物的主要源頭。

加蓋收容所:當流浪犬貓的源頭不斷繼續繁衍時,蓋再多的收容所都不夠用,它的功能主要是做為看守所,收容有行為問題的動物。

由此可以知道,這些機制用來管理犬貓飼養沒有問題,但對於流浪動物問題的解決卻作用甚微。政府不是經費不足,而是把錢用錯地方了。

我認為,唯有承認餵養流浪犬貓和放養犬貓的人與購買或領養寵物的飼主,因有無【主動取得之意願】而角色不同,責任程度不同,我們才能獲得他們的協助,針對這個真正的源頭做出有效的處理。

這些餵養人並無主動取得的意願,只是應動物之需求提供人道協助(食物或棲身之所),但對於阻遏牠們的繁衍卻無能為力,必須有公私部門提供補捉、運送、絕育經費等種種資源協助,方能解決問題。

與其不斷爭論他們是否該負起飼主責任,不如坦白承認:政府一直在幫真正該負完全責任的寵物飼主付絕育經費此一事實,那大家就不用繼續在假議題上兜圈子,可以好好做有用的事了。

我們在台東進行了五場【混種犬貓免費絕育服務】,共完成497隻動物的手術,其中374隻完成寵物登記,達到百分之七十五的寵登率,就台東而言這是很高的比例了,而且這些都是原本不關不紮不寵登,持續不斷生出新流浪犬貓的大源頭呢。

可見,重點不在教育或觀念,而在資源分配不均,資源到位了,大家都想解決問題。

另外的123隻則在手術時將耳朵剪角標記,然後放回原地,也就是執行TNVR【捕捉、絕育、原地放回】。雖然無法進入家庭,至少不會繼續發情繁衍製造新問題。

有人認為TNVR不能解決所有問題,但在一個對流浪動物採行【有檢舉才捕捉制度】的社會裡,難道我們對於未被檢舉捕捉的流浪動物應該放任牠們生生不息嗎?我們有能力全面收容嗎?更何況絕育後的動物,若造成嚴重困擾時仍然可以捕捉移除,所以TNVR根本不會製造新問題,反而能遏止繁衍並消除動物發情時帶來的困擾。

台灣正在朝全面飼主責任的目標前進,目前處於現在進行式而非完成式的階段,必須務實接受流浪動物問題是社會共業,而不是單純的個人問題,唯有多管齊下才能解決問題並建構可施行全面飼主責任制的環境,不要把飼主責任概念當成手銬腳鐐,套在無明確飼主的動物身上,否則目標就遙遙無期永無達成之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