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面上看,台灣的動保團體對於流浪狗問題解決之道,粗分為兩派。兩派團體對三件事有高度共識:
兩派的差異,出現在以上三者以外的犬隻,即無飼主之健康溫和犬隻。一派主張捕捉、甚至撲殺,另一派主張結紮。本文稱前者為「抓(殺)派」、後者為「紮派」。
大家耳熟能詳的「以結紮代替撲殺」「要大結紮不要大撲殺」正是「紮派」的主張。至於「抓(殺)派」無差別捕捉無飼主之健康溫和犬隻、並在收容空間不足時予以撲殺之政策主張,則造成公立收容所第一線獸醫莫大壓力,與去年年輕優秀獸醫的殞落有直接關係。
當然,沒有動保團體會稱自己是「抓(殺)派」,而是以兩段論法隱藏式支持撲殺:
(1)犬隻在外流浪遭風吹雨打太可憐,不符動物福利,因此應抓進收容所;
(2)收容期滿仍沒人要「才」殺,是為了把空間留給下一隻在外流浪遭風吹雨打太可憐的犬隻。他們強調安樂死其實「沒那麼可怕」。
只有極少數的動保團體是屬於「抓(殺)派」,但因為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同屬堅定「抓(殺)派」,且長期以來與能為其政策路線背書之學者專家維持良好關係,因此長年來「抓(殺)派」是政策主流。
零撲殺政策上路後,動保派別自然出現了變化,例如「抓(殺)派」被迫簡化為「抓派」。但在討論派別變化之前,這裡有必要先釐清兩個派別背後的邏輯思維。如果把流浪狗問題的處理想像成一條不受人類控制的自動化生產線(無論人們多麼不想要,流浪狗就是一隻接一隻拼命蹦上輸送帶),則面對這快速轉動的生產線,最愚笨的處理對策就是以「再蓋更多收容所」、「幫每一隻動物找到家」這類作法作為政策主軸。
輸送帶既然並非要它停它就停(狗狗不會hold住不生,乖乖等你蓋好夠多收容所或為每一隻動物找到家再來交配繁殖),則當末端進度停滯(收容所還沒蓋好蓋夠、營運維護預算不足、認養人還沒找到找足)而源頭的「供貨」速度卻絲毫不減,那麼整個政策體系必然崩潰,唯一不變的是犬隻驚人的繁殖力。
「結紮」之所以務實,在於結紮後「原地回置」的作法使結紮進度可以完全不受其他因素(收容所蓋好沒、認養人找到沒……)的限制,一隻接著一隻不停地做。大規模結紮本身就是阻斷繁衍之手段,因此隨著結紮比例增加,輸送帶速度便可望減緩。同時結紮再原地回置完全不妨礙犬隻的送養:只要有人願意繼續送養,犬隻依然可以進入家庭。